酒駕是什麼?怎樣會被認定為酒駕?
新聞常見的「酒駕」具體來說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駕駛」行為
一般情況下,駕駛行為是指對於控制已發動引擎的車輛,這也是較為危險的情況。不過有不少判決認為,縱使沒有發動引擎,若是有轉動方向盤之類的操控車輛行為(例如車子在斜坡上逐漸下滑而轉動方向盤、關閉引擎讓車子滑行等),還是有可能被認定為駕駛喔!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所謂「動力交通工具」是指以電力或引擎等推動運作的交通工具,包含以蒸汽機、汽油、柴油、電動驅動者,因此除了常見的汽機車外,電動自行車也包含在內。至於自行車等則不屬於動力交通工具,而不會落入俗稱「酒駕」的範圍內。不過要提醒民眾,若酒後騎乘自行車,也可能面臨1,200-2,400元之罰鍰呦!
酒測值超標或其他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
首先,除了飲酒之外,若是因為毒品、藥物或者能夠產生類似效果的物品導致無法安全駕駛,也會受到相同的處罰!至於酒測值的規定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刑法》中皆有規範,分別可能負擔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 行政責任: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0.15mg/L)或者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
- 刑事責任: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0.25mg/L)或者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喝多少會超標?
依照個人的體重以及攝取的酒種,我們可以大概估算喝多少量會超過刑法規定的0.25mg/L(吐氣酒精濃度),不過每個人身體狀況都不同,建議民眾只要有小酌或者食用含酒的食物,還是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叫計程車或者找代駕,以守護您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酒類 | 50KG | 60KG | 70KG | 80KG | 90KG |
純酒精 | 40c.c | 48c.c | 56c.c | 64c.c | 72c.c |
啤酒(5%) | 800c.c | 960c.c | 1,120c.c | 1,280c.c | 1,440c.c |
紅酒(12%) | 333c.c | 400c.c | 466c.c | 533c.c | 600c.c |
紹興酒(16%) | 250c.c | 300c.c | 350c.c | 400c.c | 450c.c |
米酒(20%) | 200c.c | 240c.c | 280c.c | 320c.c | 360c.c |
米酒頭(35%) | 114c.c | 137c.c | 160c.c | 183c.c | 205c.c |
白蘭地(40%) | 100c.c | 120c.c | 140c.c | 160c.c | 180c.c |
高粱酒(58%) | 69c.c | 83c.c | 96.5c.c | 110c.c | 124c.c |
大麴酒(65%) | 61.5c.c | 74c.c | 86c.c | 98.5c.c | 111c.c |
酒駕的人會受到哪些處罰?處罰有多重?
行政責任
- 罰鍰:機車駕駛人處15,000-90,000元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0,000-120,000元之罰鍰。依照主管機關於112年3月公布的裁罰基準,不同酒測值與車種會受到的罰鍰數額如下表:
酒精濃度 | 機車 | 小型車 | 大型車 |
吐氣:0.15mg/L以上、未滿0.25mg/L 血液:0.03%以上、未滿0.05% | 15,000 | 30,000 | 33,000 |
吐氣:0.25mg/L以上、未滿0.4mg/L 血液:0.05%以上、未滿0.08% | 22,500 | 37,500 | 42,000 |
吐氣:0.4mg/L以上、未滿0.55mg/L 血液:0.08%以上、未滿0.11% | 45,000 | 60,000 | 65,000 |
吐氣:0.55mg/L以上 血液:0.11%以上 | 67,500 | 85,000 | 100,000 |
民眾可隨時上網搜尋最新裁罰基準,若不確定裁罰金額是否合理,也可以向律師請求協助。
- 車輛移置保管+吊扣駕照1-2年
- 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
- 若有乘載12歲以下兒童或者因酒駕肇事導致他人受傷:吊扣駕照2-4年
- 若因酒駕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且車輛可能被沒入(也就是被行政機關收走、喪失所有權)
- 其他:可能被要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刑事責任
- 徒刑與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另外處以300,000元以下罰金
- 肇事導致他人重傷: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另外處以1,000,000元以下罰金
- 肇事導致他人死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另外處以2,000,000元以下罰金
酒駕累犯/再犯會怎麼樣?
為了防止酒駕者再犯,我國現在對於酒駕累犯的處罰規定非常嚴苛。所謂「再犯/累犯」,依照108年修正後的規定,指的是「十年內」再犯酒駕的情況,必須負擔更重的行政與刑事責任:
行政責任
- 罰鍰:處以前述汽機車各別的罰鍰最高額;若犯第三次以上,每次以前次所處的罰鍰金額為基準,加罰90,000元
- 車輛移置保管
- 吊銷駕照
- 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
- 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這是108年新增的規定,為了達到嚇阻效果,十年內再犯酒駕者的姓名、照片、酒駕之違法情節會被公告在公路總局、監理所、市政府交通局等網站。
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的部分,只限於因為酒駕再犯導致他人死亡或重傷,才會受到加重處罰
- 再犯導致他人重傷: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另外處以2,000,000元以下罰金
- 再犯導致他人死亡: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能另外處以3,000,000元以下罰金
我不是駕駛人,也可能會被處罰嗎?
是有可能的喔!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汽機車所有人與搭乘酒駕車輛的乘客,符合特定條件的話,也可能負擔行政責任(但沒有刑事責任)
- 汽機車所有人:明明知道駕駛人有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況,卻沒有禁止駕駛人騎車/開車
→處罰內容:同樣依照對酒駕者處罰鍰的規定處以罰鍰+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
- 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駕駛人的酒測值已達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0.25mg/L)以上或者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也就是符合應該負擔刑事責任的標準),乘客將可能被連坐處罰
→處罰內容:此時年滿18歲的乘客,會被處以6,000-15,000之罰鍰(不過已年滿70歲、有心智障礙、或者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如客運乘客)不需受到處罰
警察可以隨便對我進行酒測嗎?我可不可以拒絕呢?
首先,警察可以對民眾合法實施酒測的情況可能有兩種:一是已經有危害產生,例如發生車禍,此時警察可以依法對當事人進行酒測,確認雙方是否違法酒駕。二則必須是「依照客觀合理判斷容易產生危害」的情況,例如警察臨檢時,發現車內有酒氣、駕駛人眼神渙散、臉部通紅或者神智不清等情況,這種時候可以認為駕駛人有酒駕的嫌疑,警察就可以合法進行酒測。
民眾拒絕接受合法酒測,是會受到裁罰的!具體來說,所謂「拒測」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 拒絕依照警察指示停車接受檢查
- 拒絕接受測試或檢定
- 在接受測試檢定前,服用酒精、吸食毒品等其他類似藥物
- 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測試檢定前,服用酒精、吸食毒品等其他類似藥物
而拒絕酒測會受到的裁罰如下,要注意的是,「拒測」也會因為十年內再犯(再次拒測)而加重處罰喔!
- 罰鍰:180,000元
- 汽機車移置保管
- 吊銷駕照
- 若有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
- 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
- 拒測累犯:360,000元罰鍰,第三次開始每次加罰180,000元,主管機關可以公布拒測累犯者的姓名、照片
最後,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以及近期憲法法庭作出的判決,如果民眾拒絕接受酒測,執法人員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例如:經過檢察官核可、或者有急迫之情形,仍然可以對拒測者進行強制抽血,如果民眾認為自己不應該被強制抽血進行酒測,也可以在被強制驗血後的10天內向法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