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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刑責完整解析:裙底偷拍、如廁偷拍法律後果全解析,新法修正後偷拍刑責居然有變更?

前言

近年來在台灣社會偷拍案件層出不窮,特別是針對他人隱私的偷拍行為,如偷拍裙底、偷拍如廁畫面或洗澡畫面等,這類偷拍事件不僅侵犯了被害人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也可能對被害人造成長期的心理陰影。許多行為人往往因一時衝動或好奇心,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偷拍,卻不了解相關的偷拍刑責及法律風險。

本文將深入探討偷拍行為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特別是112年2月刑法進行了修法,在新增了「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後,對偷拍刑責將造成重大影響。

若您涉及偷拍案件,了解偷拍的法律規範、偷拍刑責的嚴重性以及可能的法律後果,將有助於您在面對指控時做出正確的決定,無論是妨害秘密罪或是新法下的妨害性隱私罪,偷拍行為都可能導致刑事處罰。因此,本文將為您提供關於偷拍刑責的全面解析,包括可能的判刑結果、和解撤告的可能性、偷拍工具是否會被沒收以及前科紀錄的影響等多方面內容。

刑法有偷拍罪嗎?偷拍刑責有哪些?

偷拍可能涉犯刑法上的什麼罪名?

偷拍相關的刑事責任一:妨害秘密罪

依照刑法第315-1條的規定,在沒有正當理由的狀況下,偷偷透過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的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將會被論以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過往若是偷拍他人如廁、沐浴畫面,又或是偷拍他人裙底風光,主要會被論以妨害秘密罪。

偷拍相關的刑事責任二: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在112年2月時刑法進行了修訂,為了護個人生活私密領域最核心的性隱私,新增了新的「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當中即有新的規範可能適用於偷拍的行為上。

依照當今刑法第319-1條的規定,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透過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性影像,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所謂的性影像也在刑法第10條第8項的規定當中做出了明確的定義,除了包含性行為的內容以外,只要未經同意攝錄,且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或行為,都將被列作為性影像的一種。

偷拍相關法規的差異為何?

由於新法的設立,偷拍所成立的法律責任開始產生變動,以下便簡單說明關於妨害秘密罪與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之間的差異,同時也意味著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的新增將對於偷拍案件帶來影響。

  1.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也處罰未遂犯
    在過去偷拍僅會被論作妨害秘密罪的狀況下,若是沒有成功偷拍,例如正要拍攝他人如廁,因為被察覺到而未得逞,又或是受限於拍攝角度,因此沒有拍攝到隱私部位等情形,由於妨害秘密罪並不處罰未遂犯,所以並不會成立刑法上的犯罪。
    然而,在新的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當中,將未遂犯列入處罰範圍,因此,未來就算沒有成功拍攝到性影像,也有可能會被論以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的未遂犯。
  2. 可判處的刑罰類型不同
    觸犯妨害秘密罪的法定刑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而觸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的法定刑度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換句話說,過去偷拍有可能會以拘役或是罰金作為處罰,但現今若是被論作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的情況之下,只能判處有期徒刑,以整體而言,針對偷拍的處罰上將變得更重。

現今法院對於偷拍的法規適用有變化嗎?

由於新法設立不久,實務上尚未形成一個非常穩定的見解,有的法官認為新法的設立是為了強化隱私法益的保障,維護個人生活私密領域最核心的性隱私,妨害秘密罪與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屬隱私權保障層升的法條競合特別關係,依重法優於輕法原則,應該優先適用新法。

然而,有法院認為沒有實際拍到隱私部位,就不算是性影像,頂多只能論以妨害秘密罪。也有法院認為仍然只有跟性交行為有關連的影像才算是性影像,如廁、沐浴算是非公開的活動,因此也只能算是妨害秘密罪的範疇,可見實務上仍有法院以不同看法進行裁判。

但從近期有關偷拍的案件來看,越來越多法院論以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因此新法的修訂對於偷拍的案件已有實際的影響,不過未來實務上將會如何發展,可能還需要再經過一段時間才能形成較穩定的見解。

律師經驗談:
除了刑法以外,偷拍的行為也可以遭受到其他規範的處罰,例如: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的規定,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下罰鍰,而偷拍行為亦可能構成性騷擾,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可處1~10萬元不等的罰鍰,同時須對被害人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偷拍能涉及的法規眾多,不僅涉及刑法的規範而已,千萬別小看一個偷拍行為所可能造成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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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會被關嗎?偷拍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務統計與判決趨勢,由於越來越多的偷拍案件被法院依據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進行審判,近期的統計資料顯示,若是偷拍者為初犯偷且侵害情節較輕微,法院多數判處2~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隨著新法的修正,對於此類侵害個人性隱私的案件,判刑上似乎有日趨嚴格的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偷拍行為若有前科紀錄,或是偷拍多名被害人,法院有機率將判處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特別是當行為人因偷拍被判刑後再犯,甚至可能被論以累犯而加重刑責,使刑期進一步延長,甚至可能遭法院認為有反覆實施犯罪而裁定羈押,實務上就有法院書記官偷拍21位被害人遭裁定羈押。此外,偷拍行為如果伴隨散布、營利目的或是針對特定族群如未成年人,都可能導致更嚴厲的刑罰。

至於偷拍是否能夠易科罰金,就要看法官判決的刑期多長,若偷拍案件被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通常能夠易科罰金,也就是以繳納罰金的方式代替入監服刑。然而,若偷拍情節嚴重,被判處超過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因為不符合易科罰金的法定條件,被告很可能必須實際入監服刑。

若不希望因偷拍行為而陷入需要被關的困境,建議在案件發生之後,盡早尋求專業律師的法律協助,由律師先行解析風險與制定訴訟方針,經驗豐富的律師將評估偷拍案件的嚴重程度、可能的法律後果後,提供最適合的辯護策略,並協助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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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可以和解嗎?偷拍和解是否可以撤告?

先說結論,偷拍可以和解,也可以撤告!偷拍案件無論是被論以「妨害秘密罪」或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19條或第319-6條的相關規定,兩者皆屬「告訴乃論」。因此,若偷拍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和解共識,被害人作為告訴人有權撤回告訴,使偷拍案件的刑事程序終止,此法律機制提供了偷拍案件的被告一條可能避免刑事責任的途徑。

然而,偷拍案件的特殊性質往往使和解過程變得複雜且困難,由於偷拍行為侵犯被害人的隱私權與人格尊嚴,多數被害人在遭受此類侵害後,通常不願再與偷拍者有任何直接接觸,這便使得和解協商陷入僵局,甚至可能基於原則立場拒絕任何和解提議。此時,專業律師的介入便顯得尤為重要,律師不僅能夠代替當事人和對方進行溝通協商,還能以其法律專業為被告評估案情,提出合理的和解方案,包括適當的賠償金額、表示歉意的方式等,律師的協助往往能大幅提高偷拍案件達成和解的可能性。

而在實務操作中,一旦偷拍案件的雙方達成和解共識,律師通常會協助準備一份撤回告訴狀,由告訴人親自簽署後提交給承辦的司法機關,使偷拍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正式終止。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偶爾會遇到被害人願意接受和解金但不願撤回告訴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和解仍然可以作為被告具有悔意的證明,法官在量刑時可能會考慮這一因素,進而判處較輕的刑罰或是考慮給予緩刑的機會。

因此,對於捲入偷拍案件的被告而言,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與被害人進行和解協商,無論是為了達成撤告的目的,還是為了爭取法官的從輕量刑或緩刑,都是處理偷拍指控時一個極為重要且不可忽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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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所用的手機會被沒收嗎?

偷拍既遂的手機會被沒收嗎?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15-3條與319-5條的規定,偷拍所使用的工具,包含手機、相機或針孔攝影機等器具,無論該物品是否屬於被告本人擁有,依法都可以沒收!

此時就會有民眾詢問說,但我已經將偷拍的檔案或照片刪除了,還是會沒收我的手機嗎?然而,以現代科技而言,電磁紀錄還是有回復的可能性,為了確保偷拍的檔案不會繼續留存或外流,手機或偷拍所使用的其他工具仍然可以依法沒收。

沒有成功偷拍到,手機也會被沒收嗎?

若是想要進行偷拍,但沒有成功偷拍到,也就是我的手機當中根本沒有留存到性影像,是不是就不會被沒收了呢?

然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8條第2項的規定,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若屬於犯罪行為人,即可沒收,由於被告可能會再拿著該工具供其他犯罪使用,仍具一定的危險性,出於特別預防需求,縱使僅為偷拍的未遂犯,也還是可以沒收手機,如果有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的情形,則可能將追徵其價額。

偷拍和解撤告,手機還會被沒收嗎?

雖然我有進行偷拍的行為,但我都已經和被害人和解,對方也已經撤告,我的手機應該就不會被沒收了吧?

很遺憾地,縱使和解撤告,偷拍所使用的手機或其他拍攝工具依法都還是可以沒收!依照刑法第40條第3項的規定,即使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的犯罪或判決有罪者,還是可以單獨宣告沒收,由於現行刑法關於沒收的規定,已具有獨立性的法律效果,縱使因和解撤告而諭知不受理判決,法官還是可以依照個案情節審酌是否要沒收偷拍所用的工具。

偷拍會留下前科嗎?

首先,我們必須要先釐清前科的意義為何,因為在刑法或刑事訴訟法中,實際上並沒有「前科」這個正式的法律用語,而常見被認為是判定是否有前科的資訊有二,一個是「前案紀錄表」,另一個則是所謂的「良民證」。

前案紀錄表:偷拍會留下紀錄

實務上所謂的「前案紀錄表」並不是人民可以查詢到的文件,是僅供法院與檢察機關才可以閱覽的資料,只要曾經因涉嫌犯罪而進入偵查程序,無論是偵查階段被檢察官簽結、起訴、緩起訴,又或是後來審判階段被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緩刑等等,全部的紀錄都會記載在前案紀錄表之上,因此,只要曾經因為偷拍而遭到偵辦,無論最終的結果為何,都會留下相關的紀錄,未來若有再次涉案的可能性時,這些犯罪前科可能都會被列入量刑的考量。

良民證:只有判處有期徒刑且入監服刑才會留下紀錄

很多民眾判別是否會留下前科的判別標準為「是否可以申請良民證」,不過要先釐清的是,良民證的全名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事實上是否有犯罪紀錄都是可以申請這份文件,只是如果上面顯示「在臺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的話,多數就會被民眾認為是沒有前科。

而值得慶幸的是,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的規定,只要能夠獲得緩刑、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拘役、罰金的結果,只要緩刑期滿未受到撤銷或是執行完畢後5年未再犯,都不會在良民證上面留下相關紀錄。

因此,在偷拍的案件當中,多數只要偷拍的案情較為輕微且有坦承犯行的話,都可以獲得易科罰金,後續就不會有妨害秘密罪或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的紀錄顯示在良民證上!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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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偷拍案件涉及的法律責任複雜多變,特別是在新舊法交替的過渡期,法院對於偷拍刑責的認定尚未完全統一,經驗豐富的律師能夠分析您的偷拍案件細節,評估可能的法律風險,並提供最適合的辯護策略,無論是爭取和解撤告、爭取較輕的偷拍刑責,或是尋求緩刑的可能性,專業律師都能提供關鍵協助。

若您面臨偷拍指控,應立即尋求法律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律師不僅能夠協助您進行辯護,還能在適當時機促成和解協商,減輕偷拍刑責的影響。記住,即使偷拍案件看似輕微,但其法律後果可能影響深遠,專業律師的協助將是您面對偷拍刑責時最有力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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