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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緝怎麼辦?律師詳解通緝制度、原因與因應對策,一篇解答您所有關於通緝的問題!

前言

您知道通緝不等於有罪嗎?許多人都認為,通緝是只有在重大刑案中才會出現的字眼,彷彿只有十惡不赦的重罪犯才會面臨通緝的命運,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近年來,因未按時到庭而遭通緝的案例層出不窮,顯示通緝議題離我們的生活並不遙遠。

事實上只要是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縱使只是因為過失所造成的小事件,若屢次未到案說明,都有可能落入被通緝的困境,通緝不再是遙不可及的法律名詞,而是每個人都應該認識並謹慎面對的司法程序,透過深入了解通緝的相關規定,不僅能夠避免自己的疏忽未到庭而遭通緝,更能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做出正確的因應。

通緝是什麼意思?

一般民眾常常誤解為通緝是僅限於重大刑案當中才會發生,經常會誤以為只有十惡不赦的犯罪者才會被通緝,但其實通緝是司法機關為了確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進行,對於正在「逃亡」或「藏匿」之被告,法院或檢察機關以通知或公告的方法,向全國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表示,對於應到案而未到案的人得逕對之為拘提或逮捕的一種強制處分,只要是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屢次傳喚都未到,都有可能因此會被通緝,與所犯下的罪名是否為重罪並無絕對的關聯性。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至第87條的相關規定,只要被告逃亡或藏匿,法院或檢察署便會核發通緝書,通緝書當中會記載被告的個人資訊、犯罪事實、通緝理由、犯罪時間與地點、應解送的場所等。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可以拘提或逮捕被告,協助緝捕應到案而未到案的人,以維護司法程序的順利進行。

刑事訴訟法 第84條
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

什麼情況會被通緝?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被通緝的情況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

被通緝的情形一: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即未到庭

無論是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或是已經遭到起訴後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當需要傳喚被告時,將會收到地檢署或是法院的傳票,請被告在指定的時間至特定的地點接受訊問,但如果收到傳票後置之不理,也沒有依照規定請假,屢次皆未到庭,且拘提無果,即有可能會發布通緝。另外要特別注意,往往可能因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符,或家人未將傳票通知被告等情況,導致被告無正當理由缺席庭訊,而有遭發布通緝的情形。

被通緝的情形二:判決確定後未到案執行

在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後,如果最終的判決結果需要入監服刑,地檢署會再寄送執行傳票,請被告在指定時間到案執行,此時,有的被告發現自己終將逃不過需要被關的命運,可能就會開始逃亡,應到案執行時無正當理由即未到場,後續也拘提無果時,便會發布通緝。

拘提未到多久通緝?

通常會發布通緝可謂已經是最後手段,不會因為一次未到場就直接通緝,事實上要走到通緝這一步驟,前面還需要行經數個階段,以下就簡單說明從拘提未到到被通緝,一般而言會經過的幾個程序。

  1. 傳喚:
    當檢察署或法院需要被告到場開庭時,會先透過寄送傳票的方式通知被告,若是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時出席時,需要先行聯絡並且附上相關的證據,否則當天沒有準時出現,即有可能會被當作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此時或許會再給予第二次的機會,再次寄發傳票通知被告開庭,但這並非絕對的準則,實際上只要經合法傳喚未到,後續便有可能會進入下個階段,也就是遭到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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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拘提: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時,法官或檢察官將會核發拘票,後續通常將交由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執行,需要持有拘票才能夠強制將被告帶回並解送至特定的處所,白話地說,就是司法警察可能會拿著拘票到家抓人,並且再送到指定的地點,透過強制力讓被告接受訊問,若經過一定的期間仍然是無法將被告拘提到案,就有可能會進入下個發布通緝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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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通緝:
    最終如果都還是無法找到被告,被認為是已經逃亡或是藏匿,檢察署或是法院就會發布通緝,並且會通知更多的執法機關,請有關單位或利害關係人一同追捕被告,必要時甚至會透過更廣泛的方式登載給社會大眾知悉,當成功發現被通緝的被告時,即可拘提或逮捕,並且將其送到通緝的法院或檢察署,也就是俗稱的「歸案」。

被通緝會怎樣?通緝會被關嗎?

當面臨通緝議題時,許多人最關心的就是被通緝後會不會被關,但這個問題需要從通緝的本質來理解,通緝本身並非刑罰,而是司法機關為了確保被告到場接受訊問的強制措施,即使因為多次未到庭而被通緝,這也不代表被告一定有罪。然而,一旦被通緝,人身自由確實會受到重大影響,因為被通緝人在任何地方被警方發現身分時,都會被立即拘提或逮捕,並且依法移送至原發布通緝的法院或檢察署。

被通緝人被逮捕到案後,司法機關會依照正常程序進行訊問,並依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有羈押的必要,所以被通緝了也不代表就一定會被羈押!若當事人能夠清楚說明先前未到庭的正當理由,且現在已無逃亡之虞,在不符合羈押要件或無羈押必要的情況下,通常就會讓被通緝人返家,並且將核發「歸案證明書」,後續只要在接獲傳喚時配合相關的程序即可。不過必須特別注意的是,由於當事人先前已有數次未到庭的紀錄而遭通緝,仍然有可能會被司法機關認定為具有逃亡或隱匿的傾向,在評估是否羈押時,即有可能將成為不利的考量因素。

因此,若知道自己遭到通緝,最好的處理方式是盡快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由於一旦到案,就會立即進入訊問程序,若沒有事先做好充分準備,便有可能因為緊張或是對法律程序不熟悉而做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特別是在案情較為重大或複雜的情況下,更建議委任律師並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歸案,如此不僅能確保自己的權益受到保障,也能降低被羈押的風險。專業律師除了能協助說明先前未到庭的原因外,還能在訊問過程中提供即時的法律建議,確保整個歸案過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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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知道被通緝?如何進行通緝查詢?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86條的規定,通緝除了會通知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以外,在有必要的情形之下,亦可透過登載報紙或其他方法公告,因此,目前就算是一般人民也可以在網路上查詢或是查看哪些人正在被通緝中,除了可以確認自己身邊是否有可疑人物之外,亦可藉由人民的力量協助追捕逃犯,如果成功檢舉通緝犯還會提供獎金呢!

而目前根據不同類型的通緝將會由不同的單位發布通緝,查詢所需的條件與發佈的資訊也有部分的差異,以下即簡單說明現今的通緝犯種類及其內容。

  1. 一般刑事案件通緝犯:包含各檢察機關與各法院所發布通緝的所有通緝犯,需要輸入姓名、身分證始可查詢,且不公開照片、罪名與通緝原因等資訊,查詢後僅能知悉該人是否有被通緝及由哪個機關發布通緝而已。
  2. 外逃通緝犯:涉及部分重大刑事案件,例如:貪污、經濟犯罪、毒品、槍械、組織犯罪、洗錢等,且犯罪行為人可能已逃亡境外,由法務部調查局負責調查偵辦,查詢時除了顯示通緝犯的個人資訊與照片以外,亦揭示該人可能潛逃的時間與地點、通緝罪名與涉嫌事實等更詳細的訊息。
  3. 重要緊急通緝犯:針對社會矚目案件,若符合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通報範圍且有加強查緝必要的通緝犯,將會公開照片、通緝罪名、原因、可能出入藏匿的處所等資訊供不特定人瀏覽,但就不會將涉嫌事實記載清楚,部分單位還會登載負責偵查的人員,若有發現該通緝犯時可透過當中的聯絡方式進行通報。
  4. 重大通緝犯:對於偵查中的案件,如果符合公共利益且有必要之下,可視個案發布通緝犯照片;若經法院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處超過6月的被告,後續將收到執行傳票要求到案執行,若未按時出現,一樣將發布通緝,同時就會在該系統上發布照片。透過該系統查詢重大通緝犯時,須輸入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其中之一始可得知相關資訊。

如何解除通緝?通緝會撤銷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7條第3項的規定,當通緝的原因消滅或是已沒有必要通緝時,應立即撤銷通緝,也就是可以從被通緝中的狀態解除,而可能撤銷通緝的原因如下。

通緝的撤銷原因一:通緝犯已緝獲歸案或自行投案

當被告已經拘捕到案,又或是自己前去投案,並且訊問完畢,由於已經成功找到被告,就不需要再繼續通緝,即可依法撤銷通緝。

此時,除了即時辦理撤銷通緝以外,也應該先發一張歸案證明書給被告,因為撤銷通緝並無法即時通知全國各地的相關機關與單位,當剛好被盤查或是臨檢時,可能會使得被告再次遭到逮捕,因此短時間內都建議將歸案證明書隨身攜帶,才不會被誤認為仍然正在通緝中的狀態。

通緝的撤銷原因二:被告已死亡

人死亡後亦無通緝的必要性,且當被告確認死亡後,案件也將以不起訴結案,因此被告已經死亡時,通緝將被撤銷。

通緝的撤銷原因三:追訴權時效已完成

國家對於犯罪的追查是有時間限制的,只要在犯罪發生過後一定的時間內沒有對犯罪行為人進行追訴的話,追訴權就會隨著時效期滿而消滅,被稱之為「追訴權時效」,主要是為了確保法之安定性與避免錯誤判決造成冤案所生的制度。

在刑法第80條依照法定刑的輕重設有不同的時效長短,但要特別留意的是,根據同法第83條的規定,當被告遭到通緝時,時效將會停止進行,不過並不會永遠停止計算,當通緝期間達到時效的三分之一時,停止的原因將視為消滅,也就是時效會繼續進行,此後則會與停止前已經過的期間一併計算。

舉例說明,販賣第一級毒品將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追訴權時效為30年,若一名犯罪行為人因躲避追查而遭受通緝,停止的時間為「30年 × 1/3」即10年,換句話說,這名被告需要總共逃亡40年才能夠成功躲避追訴,而當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時,國家也無法再進行追究此人的犯罪行為,若在偵查階段將以不起訴結案,已經到法院審理階段的話則會以免訴判決作為結果,通緝原因也因此消滅,故可以撤銷通緝。

結論

面對通緝議題,切莫輕忽其嚴重性,一旦被通緝,不僅人身自由將受到重大限制,日常生活也會大受影響。無論是在路上遭到臨檢,或是辦理各項證件時,都可能因通緝身分而陷入困境。

若發現自己遭到通緝,最佳的處理方式就是立即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專業律師不僅能為您釐清通緝原因,更能在您歸案時提供即時的法律諮詢,降低被羈押的風險。通緝雖然令人困擾,但只要及早面對,透過律師的專業建議,仍能將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切記,面對通緝千萬不要驚慌失措,更不要試圖逃避或躲藏,這只會讓情況更加棘手,及早尋求律師協助,才能確保自身權益受到完整的保障,順利解除通緝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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