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小搜長年在外地工作,突然有一天接獲媽媽離世的噩耗,連忙趕回老家為媽媽處理身後事,這時小搜的姊姊拿出了一份媽媽的遺囑,遺囑內容記載因為小搜沒有照顧媽媽的晚年,所以媽媽的遺產全部都歸小搜的姊姊所有,這讓小搜感到非常困惑,曾幾何時媽媽訂定了遺囑?遺囑內容真的是媽媽的意思嗎?真的可以把所有遺產留給一個人嗎?小搜應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什麼是應繼分?什麼是特留分?
我國民法設有「應繼分」和「特留分」的計算方式,「應繼分」可以理解為「每位繼承人原則上可以繼承遺產的部分」;而「特留分」則為我國法律為保障每位繼承人最低限額比例,可以理解是「特別保留給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部分」,確切的計算方式如下:
所以說假設小搜的媽媽遺產有100萬元,而小搜的爸爸早已離世,這樣的話,繼承人就是小搜與小搜的姐姐,依照民法應繼分的計算,小搜所得繼承的部分應為50萬元(100萬元/2=50萬元),而特留分的部分至少也有25萬元(50萬元應繼分/2=25萬元),換句話說,依照我國法律,只要小搜還具有繼承人的身分,就至少得繼承媽媽25萬元的遺產。
遺產分配不均怎麼辦?訴訟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遺產糾紛的案件,大多時候會遇到的狀況都是被繼承人長久由特定一位繼承人照顧,所以被繼承人的金流狀況只有特定一位繼承人最為清楚,其他繼承人可能連被繼承人有哪些帳戶、帳戶裡面有多少錢、是否有其他有價證券等都不是很清楚,所以遺產訴訟案件最首先需要確定的就是遺產範圍,可以透過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函查各大銀行該被繼承人名下所有帳戶的相關金流資料,若有持有股票的話,也可以向集保中心函查該被繼承人名下所有之持股狀況,藉以釐清遺產範圍為何,而針對訴訟上聲明的部分,則建議可以採取以下先備位聲明的方式主張:
先位聲明:確認遺囑無效,請求依照應繼分比例分割財產
備位聲明:主張特留分扣減權
實務上很多遺產分配不均的案件,都是其中一位繼承人提出被繼承人所訂定的遺囑,而這份遺囑內容通常除了會有遺產極端分配的狀況以外,很多時候其他的繼承人根本都不知道有這份遺囑的存在。
如果遇到這種狀況的話,律師建議都應該先挑戰遺囑的效力,先位聲明主張確認遺囑無效,請求法院依照應繼分來分割遺產,而一般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點切入主張遺囑無效:
- 遺囑做成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 遺囑做成的時候立遺囑人是否有受到監護宣告?
- 立遺囑人當時的精神狀況是否正常?
- 立遺囑人是否有失智、重大疾病、不能為意思表示的狀況?
以小搜的狀況來說的話,建議小搜可以先確認遺囑到底是何時做成的?在那個時候媽媽的精神狀況是否有可能做出遺囑?該份遺囑做成的方式是否有符合法定要件的規範?若有屬於遺囑無效狀況的話,小搜就可以請求法院依照應繼分比例來分割遺產。
如果說遺囑沒有無效的狀況,此份遺囑確實是媽媽符合法定規範所作成的有效遺囑的話,則小搜應注意遺囑的內容是否有侵害到法律保障之特留分,建議小搜在訴訟上備位主張特留分扣減權,也就是說向法院主張我國民法所保障最低限度之繼承比例,如同上面的算式所計算,如果媽媽的遺產總額是100萬元的話,小搜依法對於遺產的特留分就會是25萬元,所以說即便媽媽的遺囑內容為遺產全部歸小搜的姊姊所有,小搜仍然可以繼承其中25萬元,而另外的75萬元則由小搜的姊姊繼承。
結論
實務上經常看到繼承人們因為遺產分配不均吵成一團,如果遇到遺囑分配遺產不均的狀況,首先應先確認遺產範圍為何,若有遺囑的話,則先挑戰遺囑的效力,訴訟上建議先位主張確認遺囑無效,並且備位聲明主張特留分,遺囑的效力通常是遺產分割訴訟案件上最大的爭點,確切應該如何做訴訟上的攻防,建議民眾還是依照個案和律師進行討論較為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