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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合約怎麼看?律師提點3個容易被忽略的審約細節

前言

小搜經過多年努力存夠了錢,如願以償的購買了人生第一間房子,下一步面對的問題就是裝潢,這時候就需要面臨到:該怎麼找裝潢廠商才能不踩雷?該如何擬定裝潢合約?裝潢合約中又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要如何避免與廠商發生裝潢糾紛?

以下便會淺談相關問題,讓您具備裝潢合約的基礎知識,給有需求裝潢的你少走點彎路!

如何挑選裝潢廠商?

(一)查詢網路上評價

除了在搜尋引擎上查詢是否有其他人跟裝潢廠商曾經合作過所留下的經驗,也可以透過台灣公司網(https://www.twincn.com/)、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datatype=B)來搜尋,以了解該廠商成立背景,包含負責人姓名、公司成立時間、公司得從事業務項目及資本額,確認該公司是否為健全之公司,有助於自身權益之保障。

(二)將該公司、工作室、負責人姓名輸入裁判書系統查詢

公司或負責人名字輸入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可以查到該公司是否曾因業務上糾紛而上法院,可以作為該公司施工品質及客戶處理態度的重要參考指標。

若不幸你想找的裝潢公司剛好在裁判書查詢系統上出現,也不用太驚慌,可能僅是零星案例或個案情況,若在裁判書系統上超過10件以上案件進入訴訟,那筆者會建議你三思,多比較幾家廠商、做足功課,才能有效避免裝潢糾紛。

如何擬定裝潢合約?

直接帶你看常見裝潢合約如下:

裝潢(承攬)契約

立約人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合約裝潢項目,經雙方特立本合約書並同意履行下列條款

一、本合約書未約定事項,雙方得以換約方式另行約定。

二、本合約書正本一式二份,分送雙方保存,以資信守

三、如另開發票需酌收5%稅金

四、施工款項ooooo元,施工前,雙方簽訂合約

        簽訂合約時將收取10%工程款項
        進場時將收取20%工程款項
        施工中期將收取30%工程款項
        施工尾期將收取30%工程款項
        完成後將收取10%工程款項,施工內容如下:

一 環境保護工程:含全室內 

二 水電工程
局部線路配線配置

三 木作工程

1  全室平釘天花板
2  全室線板天花
3  玄關吊櫃
4  客廳L型

四 烤漆玻璃工程

五 油漆粉刷工程

六 垃圾總清運工程

七 泥作/磁磚/防水工程

經雙方達成共識討論,如無爭議確定施作

五、保固責任

一 保固項目:
1年:防水、泥作磁磚、水電線材、木材、乾濕分離、衛浴
二 不保固項目:油漆、窗簾、壁紙、塑膠地板為消磨品無保固
三 保固期限內若出現不正常狀況(不含人為損傷及天然災害),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四 保固不對人為損傷及天然災害進行保固。人為損傷:如鈍器敲擊、人為刮傷等。天然災害:如泡水、蛀蟲。若是人為損壞,裝潢公司會判別損壞情況,進行維修報價。

立約人

甲方:
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甲方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乙方:
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乙方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以上只是裝潢合約的簡易範本,建議民眾如果裝潢工項較複雜、規模較大,可以參考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及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 |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cpami.gov.tw))提供的設計委託/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喔!

裝潢合約要注意的3個重要項目

• 應注意施工期間要載明

仔細觀察上述裝潢契約範本,其實能發現有所缺漏,契約雖有載明施工範圍跟工程細項,但施工期間卻未訂明施工時間,筆者承辦案件經驗中,就曾碰過先簽約並已付部分工程款,但遲遲未施工的情形發生,這時候若沒有明確約定施工期間,將會難以保障自身權益。

裝潢契約為民法上承攬契約,原則上應記載施工期間,若施工延期或為按照所定時間完工,業主是可以依據民法的給付遲延規定向裝潢廠商請求,因為延遲完工交付,因此所多付的租金或額外支出。

但若裝潢合約未載明施工及完工期間,將造成工期延誤,只能片面催告裝潢廠商趕快施工,而沒有任何上法律權利得以主張的窘境發生,所以在簽約時應注意施工期間以及完工期間,才能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 應注意裝潢材料之選定、提供方法

就裝潢材料之選定有兩種情形:

1.由業主向裝潢廠商選擇所需要材料並由其訂料提供。
2.由業主自行先購買所欲裝潢之材料再由裝潢廠商加以施工。

可能會有業主認為自己尋找之材料會較廠商所提供的較為便宜,但此時廠商所負的僅為施工義務,若本身材料因此有問題需有業主自行吸收,在判斷究竟裝潢瑕疵屬施工所造成還是原料之問題,會有其困難點。

因此,筆者建議若有裝潢需求,由裝潢廠商訂購材料,可以省去自行比價、並將材料運送的麻煩,若後續出現問題,也是由廠商負保固或是維修責任,對於消費者保障較佳,且也不需浪費過多的精力,僅需等待廠商完工、驗收即可。

• 應注意是否變更設計

理想中的樣子在設計師畫完設計圖,用3D模擬就可大致了解所呈現的模樣,但實際到現場施工,跟設計圖所繪製多少會有出入,此時就會遇到需變更設計之問題。裝潢合約上訂明是由設計圖施工,所以此時若業主與廠商想就現實狀況變更設計,應注意需要以書面約定為之,否則事後有裝潢糾紛時,難以舉證,可能會對業主產生不利之法律處境。

結語

上述內容,係筆者歸納整理出幾點實務上較為重要的裝潢合約問題,希望可以幫助有裝潢需求的你,在面對第一次裝潢時,不會驚慌失措,並且可以避免誤入法律盲區,以保障自身權益。最後祝有裝潢需求的各位,在裝潢後都可以將自己理想中的樣子轉換成現實,並能順利享受,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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